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或暂缓

2018-12-28 09:17 养老

飞笛讯,税务将先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企业社保转交税务的工作或将暂缓。一位权威知情人士确认了该消息,目前并没有接到明文政策,但企业社保转交税务的工作可能要暂缓,而且暂缓时间未知。

据报道,企业社保属于城镇职工社保,除此之外的其他部分,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转交至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各地各有时间表,并不完全一致。    

有些地方已有明确安排,福建省税务局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原向社保经办机构明细申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费改为向税务机关明细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仍继续维持现行申报、征收方式。

山西省税务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就社保征收问题作了明确指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今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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