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非本市户籍买房拟无需社保证明

2019-10-15 22:50 北京

为有力有序有效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简称“《措施》”),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在支持在津购房方面,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本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对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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