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伦通不受境内资产余额限制,国内金融开放步伐逐渐加快

2019-10-18 08:23 沪伦通

飞笛讯,10月17日,上交所通过问答形式明确: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因接受客户委托开展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跨境兑回业务而在境内市场持有的基础股票及对应现金,不纳入境内资产余额上限计算范围。

据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联合公告》的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为缩短跨境转换周期、对冲市场风险,可在境内市场持有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特定投资品种。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第二十三条亦进一步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可基于跨境转换及对冲风险的目的,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买卖存托凭证对应的境内基础股票及规定的投资品种,但在境内市场的资产余额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限。

与沪深港通不同,沪伦通将无法为A股带来巨额的增量资金,这也是容易引起市场误解的地方。沪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投资者跨境而“产品”不跨境,即资金跨境交易;而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GDR或C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产品”跨境,但投资者不跨境,即资金不跨境交易。因此,沪伦通本质上对市场增量资金并没有影响。

随着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加速,金融市场各个领域的改革也将不断进行,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的进步速度或超预期。业内人士指出,沪伦通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的投资品种,但在具体投资过程中,两地投资者要熟悉对方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好投资适应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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